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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預購服務條款及細則

 

1.       本預購服務(「預購服務」)受電子商務服務條款及細則(除第47.37.47.512條外)以及以下條款及細則(統稱為 「預購條款及細則」)的約束,電子商務服務條款及細則通過引用納入本預購服務條款及細則。除非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另有定義,否則下列字詞將具有電子商務服務條款及細則中賦予的定義。

 

2.       通過使用本預購服務,顧客同意受本預購條款及細則以及私隱政策的約束。如果您有意使用本預購服務或僅使用本預購服務作流覽,請在使用本預購服務前仔細閱讀本預購條款及細則。通過使用本預購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您已閱讀本預購條款及細則,並且接受並同意受其約束。

 

3.       本預購服務取決於第三方賣方的生產情況。當顧客的預購商品可供取貨時,我們將通過短信通知顧客。

 

4.       顧客應於指定的商業營業時間內,在本電子商務服務中所指定的取貨期間內,到顧客選的店鋪領取預購商品。

 

5.       當顧客在其選定的店鋪取得預購商品時,我們將要求顧客出示與訂單相關的兌換二維碼。為了保障顧客的利益及確保安全,若領取顧客訂單的人士未能作爲顧客或顧客授權代表出示兌換二維碼,我們可能會拒絕交付商品予該人士

 

6.       一旦預訂確認,便不能更改所選定的取貨店鋪位置。

 

7.       顧客應於所選之分店的營業時間內,在本電子商務服務顯示的指定期間內領取預購商品。

 

8.       若在7-Eleven實體店鋪進行預先付款,顧客同意在同一間7-Eleven店鋪出示本電子商務服務生成的兌換二維碼領取預購商品。

 

9.       顧客同意我們將收集顧客的手機號碼,以便顧客能接收預購商品取貨提示及最新的送貨信息。

 

10.    預購商品的兌換二維碼將在指定領取期限過後的14曆日內過期,該領取期限將通過短信或本電子商務服務通知顧客。

 

11.    若顧客所選的店鋪因惡劣天氣條件(如掛起八號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而關閉,或當賣方或作為賣方代理的DFI認為由於其他天氣條件店鋪運營不安全時,顧客可於隔天店鋪營業時到同一店鋪領取。

 

12. 預購商品的銷售就貨存而定。

 

13. 一旦顧客的付款確認後,將不提供任何預購商品的取消、退款或換貨服務。

 

14. 本預購服務中展示的所有商品均為第三方賣方所銷售的商品。我們不會對商品的規格、質量、保證作出負責或任何其他承諾。如有任何與商品相關的問題或查詢,顧客應直接聯絡賣方。顧客同意我們可將顧客的個人資料轉交給賣方,以便處理顧客的訂單。

 

15. 我們不會對顧客預訂相關的任何間接或相應損失承擔責任。

 

16. 所有預期的取貨日期及時間僅屬估計。若因任何延遲引起的後續損失或損害,我們將不承擔責任。